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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镇青年——《皮囊》读后感

上周末全家带着女儿去商场的儿童乐园玩,女儿的happy time上半场由我负责,下半场交给老婆。顺利完成交接后我溜进楼上的书店,开始认真搜寻着精神猎物,于是我看到了这本《皮囊》,本第一章关于阿太的故事深深吸引了。我认定这会是一本非常不错的小书,果断将其加入我的读数清单。

阿太、父亲、母亲——面对生活

读这本书很大原因是被“阿太”这个人吸引的,就是作者的太奶奶。我觉得阿太是个活得超凡脱俗的人,一个能把肉体和灵魂分开对待的人,尤其是她的那句话:“肉体是拿来用的,不是拿来伺候的”。也许在阿太看来,肉体不过是一个载体,生命终究有截止的那天,但生活没有,总要一代代人延续。或许大概如此,她才会给人一种毫不在意自己身体好坏的感觉。

我没有作者那般文字功底,不会表达对阿太的崇敬,但我觉得阿太是个活明白的人,她大概要比作者的父母更有勇气和魄力。

相对的是“父亲”,其实我不大欣赏书中这位父亲。要么是作者的刻意描绘,要么是干脆没有描绘,父亲成了那个彻彻底底拖累家庭的人,晚年因为中风,从气急败坏变得毫无担当。我不喜欢他也止于此,因为你是一个男人,是家中的顶梁柱,即便身体上丧失了劳动能力,起码在精神上要试着撑起这个家。诚然,我作为一个读者完全是在说风凉话,父亲有他脆弱的那一面,否则就不会有那张摸到发白的照片。看得出来,作者其实对父亲有很深的情感寄托,年轻时应该为他们家付出了不少,只是到了作者笔下,到了晚年,灵魂永远在身子里蜷缩着,把生活一股脑地甩给了母亲。

而这位倔强的“母亲”,有着朴实而坚韧的性格,说不好听点叫一根筋。也许在她的内心深处,没有过多的想法,只想一心照顾好辛苦了大半辈子的丈夫,把房子盖高盖漂亮。也或许是传统观念,她希望家中还是要有个能说话的男人,才会把这么重要的角色交给还在上高中的儿子。

不论如何,作为生活的主要参与者,谁都会有自己的言不由衷。父亲晚年用自私任性的方式逃避现实,而母亲看似固执地要攒钱、盖房子、求神拜佛,看似脱离现实,我倒是觉得她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维系这属于自己的爱情与家庭。逃避,解决问题不了问题,就像母亲抽屉里的老鼠药,生活往往无可奈何,她可以选择解脱,但这不过是把生活的重担完全押给了儿子。

我们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方式来选择逃避,明面上的就是“归隐山林”或者视而不见。但很多时候往往是隐性的逃避,就像父亲不知不觉终改变了性格,也有的人也会自我催眠甚至自我了结。面对那些压到你呼吸都成问题的生活,我们总会试图搜寻一种方式,让自己理直气壮地回避。可痛苦犹在,等你发泄过后留下的不过是一地鸡毛。困难犹在,能带走它的只有你真诚面对它的勇气。我明白,正面面对生活,也懂得,这句话说得轻巧!

张美丽

我大概猜得出作者写张美丽的意思,在那样一个年代,那样一个小镇,那样的一群思想封闭的人群,活生生把他们眼中的异类逼死的“故事”。而相比于当年那个“思想开放的败类”,当代人们的开放程度有过之无不及,但现在这一切都很“正常”了。当然,作者只是叙述了这段往事,没有谁对谁错,说得讽刺点,曾今的天理难容,如今的见怪不怪。

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思想局限,但总会有几个挑战者去试探众人的底线。这里面没有谁对谁错的问题,这是人性,是一帮乌合之众追求的精神高潮。对于此我真的没有太多可评价的地方,这种事情在现在我的价值观里,有意义但没意思。说到底,即便我已经看到未来,但我承受不起千夫所指。

我们回望过去,总能点出那个时代人们的落后思想,那现在的人呢?思想就很完美了?100年后的人看待如今的我们,一样会觉得某些方面很蠢很搞笑。我也相信现在我们这群乌合之众中,照样存在极少数真正活在未来的人,那是后代们颂赞的伟人,也是我们正在唾弃的二货。

阿小、文展、厚朴——青春终散场

阿小,一个在乡下给人感觉很前卫,但在大城市很乡下的人。
文展,一个鄙视自身生活环境的天才,却死也挣脱不了这个环境的呆子。
厚朴,一个活在当下的人,生活会告诉他,真的只有当下,没有明天。

这三个人算是作者的好朋友,分别演绎了三种年轻人的悲剧。三个朋友都各自向往着自己走向人生巅峰的那天,现实又总还给他们一记记响亮的耳光。其实青春真的是资本,只是看你如何利用好它。我年轻过(现在也不老),青春虽说是懵懂的,但每个人都用各自的方式在憧憬未来。我们所谓的理想生活,不过是张焦距模块的照片,仅看到那些五彩斑斓,当其中丑陋的纹理逐渐清晰时,又会感叹一句:这不是我要的生活!

其实,我很羡慕那些北漂的人,他们有机会为了自己那张模糊的照片拼杀一把,但我也很庆幸自己没去北漂,因为我看到周边很多朋友,在北上广深高不成低不就,也回不了家的尴尬处境。

说到底,我们的青春,我们的理想,我们所追求的未来,驱动着我们前行。只不过这其中,有的人异想天开,有的人拘泥过去,有的人谨小慎微,有的人肆意妄为。少数勤奋+努力+勇敢+聪明+运气的人成了多数人眼中羡慕的对象,但我们终究是沉默的大多数啊,未来能遇到的,不过是一次次现实的无奈。

所以作者通过于这三位朋友的对比,似乎在诉说着这一事实:曾经你瞧不上的生活方式,似乎成了大多数人最好的选择——即安静地努力着。不争不抢,不哭不闹,选择那种最稳妥的方式,一样挥洒着汗与泪,默默地努力,平稳地上升,久而久之,你的生活就这么稳步前行。只是缺少的青春该有的冒险、刺激、波澜壮阔。

我和作者有些类似,也是个家乡宝。尽管作者笔下把自己喜欢回家偷换成某种哲学意义,但在我看来这就是恋家罢了。我大三后开始实习,留在家乡,工作后每天几乎两点一线,到了差不多的年纪结婚,生娃养娃,钱赞得差不多就把房买了。事到如今,在这个二三线城市,生活还算过得去,但没什么值得炫耀的故事,平静,简单。我计划十年左右把房贷钱挣够(不过是慢慢还),然后再给老婆买一套,然后搬去“她家”住。事业上我会持续学习着,确保自己不被时代抛弃,静静地,撑起这个家。这就是我最直白的憧憬,我大概会在自己的家乡一直活到老死吧。

但我也明白,内心深处确实心有不甘,谁都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。我时常自我安慰——一个男人把自己的家撑起来已经很了不起了,但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远远不够。我还是希望能有一次热泪盈眶的奋斗,但我早已有了家室,家的责任于我来说是最重的,做不到平步青云。所以我时常想,给自己攒下一份创业基金,用最稳妥的方式,从最简单的开始,一步一个脚印,和我撑起这个家一样,安静地、稳稳地、一步一步地,往前拱。

我们不甘于平凡,但生活总在给我们找麻烦。青春终有散场的那天,看你想以什么方式告别,或许有人会激愤地宣泄完,然后把自己彻底交给现实。但对我来说,我一直在面对现实,至今还没被它打败过,就用这种最不起眼的节奏和它僵持着。所以像我这样把生活过得波澜不惊的人,会想乌龟一样死咬着青春的尾巴不放,要么我还年轻,要么我已经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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